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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查办法》的通知(苏群组发〔2015〕2号)
时间: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查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各直属单位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451号),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制定《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

  2015317  

   

   

   

  

  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一条一条兑现承诺,不断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对象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督查内容

  1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情况,重点是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中央确定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等5个主攻方向,以及整治违规私人会所,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购物卡等任务。

  2、健全执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

  3、各级党委(党组)抓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情况,重点是各级一把手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法

  1、推行随机抽查。在定期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当场随机确定督查地点、督查事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普遍实行暗访。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事先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接深入现场一线看实况、到群众当中访实情。

  3、开展个别访谈。把个别访谈作为重要方式,拓宽访谈范围,改进访谈方法,面对面、一对一向有关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注重专业督查。充分运用财务、审计、统计等专业手段,直接调阅相关发票、接待单、进出账目、工作档案等原始凭证,进行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5、吸纳群众参加。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督查,可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参加督查组,请他们参与确定督查对象和督查内容,共同提出督查意见。

  四、组织实施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开展督查。上半年,适时派出督查组开展一次综合性督查,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

  2、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围绕各自承担的专项整治任务,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3、省领导带队开展一轮集中督查4-5月,结合省委有关重点工作安排和“三解三促”活动,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3个省辖市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督查指导,全面盘点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也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一次集中督查。

  4、做好迎接中央专项检查工作。上半年,中央将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提前搞好自查,全面盘点分析,逐项查漏补缺,以真抓真改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央专项检查。

  五、结果运用

  1、决策参考。每次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反映情况,指出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报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项目、有关地区和单位的督查情况,一并报牵头负责和联系指导的领导。

  2、督促整改。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意见反馈、函询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3、通报公示。综合性督查、重要情况督查,由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门下发督查通报,对突出问题点名批评。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督查,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结合党委政府督查、巡视督查等,统筹开展督查,切实做到督查内容打包,督查力量整合,督查结果综合分析、分解运用,避免多头行动、扎堆反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2、认真较真。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方式服从效果,听真话、察实情、动真格,敢于担当,真督实查,防止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和好人主义,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层层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四风”整治情况的督查,督查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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