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去年184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5日下午,十二届苏州市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苏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去年,苏州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审查2084件,党纪政纪处分184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6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7年,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两聚一高’苏州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职责目标,认真实施“六项行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工作中,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清单化”与“指标化”并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认真实施落实责任“问责行动”,提请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建成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累计录入履责信息13255条;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全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党组织、6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追究主体责任58人、追究监督责任3人。

  坚持“减存量”与“遏增量”并举,苏州市去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施纪律建设“聚力行动”,加大惩治力度,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点工作目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830件次,立案审查208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2件、乡科级干部127件,党纪政纪处分184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6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249起,占比11.9%,同比下降5.7%,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遏制。

  在工作中,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防反弹”与“防变异”并举,使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全市认真实施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加强对市委关于公务接待“四个严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累计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及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起、处理164人、党纪政纪处分130人;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批、101起;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市共处理139人、党纪政纪处分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