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农村“千千结”(淮安 孙晴)
2026-08-1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乱麻终须快刀斩,心结还得心来解。农村矛盾看似琐碎,件件连着民心,小疙瘩拖久了便会缠成死结。硬扯只会愈紧,唯有顺着纹理、层层剥离,方能抽丝剥茧、迎刃而解。解“结”之要,在于情通、理直、法正,三把钥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以“情”为纽带,做群众的“贴心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农村社会重人情、讲乡谊,情感认同是打开群众心门的“金钥匙”。以情感人,贵在“沉得下去”,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用乡音土语拉家常,群众有难处第一时间到、有诉求第一时间应,以真心换真心;重在“听得进去”,面对倾诉不厌其烦,让群众感受到被理解、被尊重,许多矛盾争的不是“利”而是“一口气”;成在“融得进去”,善于从血脉亲情、邻里乡谊切入,唤醒共情、引导换位。以情感人非无原则妥协,而是以真诚为底色、以共情为桥梁,为矛盾化解铺就“缓冲带”。

以“理”为准绳,做群众的“公道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公序良俗与村规民约是基层治理的“润滑剂”。以理服人,首在“理得清”,深入调查、多方求证,厘清来龙去脉,把是非曲直摆在明处;重在“讲得透”,将大道理化为“老理儿”“公道话”,从伦理道德、利益得失等维度把利弊分析透彻,让当事人听得进、信得过;贵在“站得正”,秉持公道、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群众服的是理不是权,把道理掰开揉碎讲清楚了,心结自然迎刃而解。

以“法”为基石,做群众的“明白人”。“法者,定分止争也”。面对涉法涉诉或重大利益纠葛,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压舱石”。以法育人,首当“自身硬”,干部须先做法律“明白人”,对政策法规了然于胸,调解中准确释法,明确权利义务与行为边界;重在“说得清”,不照搬法条,而是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贵在“守得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让群众明白情不能逾法、理不能悖法。以法育人,是用刚性标尺定分止争,为调解结果提供根本保障。

“情”是纽带,“理”是准绳,“法”是底线,三者互为补充、环环相扣。实际工作中,入情入理、合理合法,方能解开群众“心头结”,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乡村治理根基更加扎实稳固。

( 涟水县成集镇人民政府 孙晴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