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制度刚性为基层明责、减负、赋能。清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价值在于实效。唯有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坚决防止清单挂在墙上、停在纸上,才能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把“属地管理”简单化、绝对化,将专业执法、行政审批等基层无力承接的事项层层下压,导致基层“小马拉大车”,既管不好、也担不起。事项清单的核心作用,就是以“三张清单”划清权责边界,让基层锚定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落实好履职事项清单,必须坚决破除“责任甩锅”思维,让基层干部手中有“权责手册”、心中有“履职底线”,真正实现“权责一致、责能匹配”,从根源上避免清单沦为“摆设”。
履职事项清单既是“责任单”,也是“减负单”。用好履职事项清单,必须坚持“清单之外无事项”,严格禁止上级部门擅自增设任务、变相加压,坚决清理无实质意义的报表台账、督查检查、示范创建等,让基层集中精力做好“该干的事”。同时,要发挥综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加强“清单列什么”与“考核考什么”的衔接,把清单内容作为综合考核的基本依据,不得将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外事项作为镇街考核指标,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严防清单“空转”,重在上下协同联动。基层治理不是“独角戏”,而是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大合唱”。从“定清单”到“用清单”,关键是打通“清单—岗位—人员”的责任链条,让每一项职责都有人认领、有人负责。县级层面要扛起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清单实施,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统筹各类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县级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对收回事项明确承接机构、配齐力量,对基层配合事项主动对接指导、提供保障,杜绝“甩手掌柜”心态。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意识,以清单为依据优化岗位设置、调配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照单履职、依规办事。
履职事项清单的核心价值,不是划清“免责边界”,而在于推动基层提升治理精度,增进民生福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等急难愁盼,把履职清单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民意反馈机制,让群众参与评价清单执行效果,以群众口碑检验落实成效。唯有把为民初心贯穿始终,才能让清单既有“制度力度”,更有“民生温度”,真正赢得群众认可。
( 扬州市委组织部 陈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