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026-05-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按照“基层急需、群众关注”“小切口、好操作”的原则,去年以来,江苏南京市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配套工作机制,加强清单岗位化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清单与综合考核相衔接路径,推动清单由“编”到“用”转换,真正为基层减负赋能。

南京市各镇(街道)职能机构综合设置为“七办一中心”或“八办一中心”。针对清单中的履职事项只对应到职能机构,容易导致职责交叉、衔接不畅等问题,鼓楼区在街道现有职能机构框架下,按照“一件事”“一类事”形成工作闭环的思路,印发街道岗位设置指导目录,同时给予街道一定自主权,在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可对少数工作岗位进行拆分或者合并,逐步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岗位管理架构。编制岗位说明书,以基本履职事项为主、配合履职事项为辅,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不落空。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从制度层面厘清了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但谁来牵头、如何协同、谁来评价?为防止“相互踢皮球”“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溧水区制定印发《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配合事项协同联动工作制度》,聚焦高频复杂事项,通过“12345”政务热线、信访办理等渠道,将涉及多部门的热点难点事项纳入案例指引库,以具象化、场景化破题高频复杂事项。通过清单指定、会商确定、研究决定等形式,切实厘清牵头部门、协同部门、镇(街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事项发起、研判准备、人员到位、工作推进、提级会办、结果评价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流程,确保镇(街道)准确“吹哨”、部门及时“应哨”。

完善清单与综合考核相衔接路径,形成对镇(街道)考核指标的前段控制、过程管理、复核把关、落实评估全链条闭环。依据清单重点对年度《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审核把关。纳入镇(街道)考核指标体系的事项,应当是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依据配合履职事项清单考核镇(街道)配合职责落实情况、与部门协作配合情况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的事项不得纳入镇(街道)考核指标。同时,推动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双向评价,确保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 向开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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