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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群办发〔2014〕46号)
时间: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

  关于做好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央活动办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整改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措施。按照中央活动办要求,省辖市市委书记个人整改清单需经中央巡回督导组审阅后,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上报中央活动办审核。中央活动办、中央巡回督导组还将抽查市、县(市、区)党委班子“两方案一计划”和市级党委班子成员、县(市、区)委书记的个人整改清单,其中中央巡回督导组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请各市于820日前将省辖市党委班子“两方案一计划”、党政正职个人整改清单,经省辖市市委书记和省委督导组审阅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于825日前将省辖市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县(市、区)委书记个人整改清单,经省辖市市委书记和省委督导组审阅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委督导组还要审阅省辖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县(市、区)党委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以及市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整改清单;抽查县(市、区)党委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个人整改清单,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清单要紧紧聚焦“四风”,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的目标和责任、措施和时限。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坚决防止笼而统之、大而化之。

  2、关于开门搞整改。市、县、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中市、县(市、区)党委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一般要于8月底前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市县直属机关单位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的个人整改清单,要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3、关于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各市要指导督促村、社区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针对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再确定12项具体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项整改,确保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报送有关材料请通过组工内网发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杨昌林内网邮箱。联系人:杨昌林,联系电话:025-52652932

  南通、扬州、盐城、泰州报送有关材料请通过组工内网发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王玉福内网邮箱。联系人:王玉福,联系电话:025-52652526

  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报送有关材料请通过组工内网发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顾国栋内网邮箱。联系人:顾国栋,联系电话:025-52652553

  附:江苏省市、县(市、区)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样式)

  

  

  

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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