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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苏群办发〔2014〕49号)
时间: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各督导组:

  当前,我省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实际,现就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意加强会前综合分析研判。上级党组织要结合换届集中考察和日常掌握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研判。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凡是整顿达不到中央和省委规定要求的,不得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带头人不强、班子不团结、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会前准备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准备不够充分的坚决不开会。

  二、不折不扣做实各项规定动作。严格执行群组发〔201416号、苏群组发〔201425号文件要求,高标准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开谈通谈透。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重点看是否认真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是否深挖思想根源,是否提出具体实在的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定优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精心组织开好党委(党总支)班子会议、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严肃会议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不能先肯定后批评,不能以提希望代替批评,不能搞人身攻击,不能搞无原则纷争,做到整风不整人、批评不批斗、交心不交恶、求实不失实,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要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分别制定条目式的问题对照表和民主评议标准。要确保党员参会参评率,认真做好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理清党员组织关系,通知党员认真准备并按时参会,督促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返回流出地参加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确实联系不上的党员要如实记载相关情况,并在民主评议时说明。要注意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因特殊原因不便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的,应报上级党委同意。群众代表测评与党员测评分别计票,群众代表测评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评议结果运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回应上级党组织点明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做到所有整改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要向群众公布。

  要注意运用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意见包括测评情况、现实表现、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后及时向每一位党员反馈。对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较高、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不走形式、不搞变通、不出偏差。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具体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集中督查,有计划地派员参加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级督导组和指导组要各负其责、从严把关,加强点对点、面对面具体指导。各级督导组要有选择性地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派出的督导组或指导组要参加所督导或指导的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地要严格把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防止简单粗糙、政策偏颇、宽严失度;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告。

  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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