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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三维度纠正“四风”强化“不敢”氛围、大丰市“三个强化”坚决防治“节日病”(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51期)
时间: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

    

  海门市三维度纠正“四风”强化“不敢”氛围

  

  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中,海门市坚持从预防、监管、查处入手,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及时矫正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反“四风”一阵风的不良心态,着力强化“不敢”的氛围。

  阳光监管,让党员干部不敢存“查不到我”的侥幸。自主研发了海门市“三公”经费科学化管理系统,全市各单位涉及“三公”经费开支和会议、培训、公务出差等经费使用的,一律采取事前网上报批、消费逐一列单、全程电子监察的方式进行,让“巧立名目”、“花样翻新”、“暗箱操作”等隐性“四风”无处遁形。借助政务信息系统的检索处理、分析对比等功能,使隐性问题“浮出水面”。如通过动态采集信访举报、行政执法投诉、“三公”经费监察等数据,从中发现和找出隐藏的违规违纪问题,并进行深度监察,发现一个深究一类。2014年以来,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条,问责8人。

  即时纠偏,让党员干部不敢有“小节无害”的放任。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三员一网”干部监督体系、领导干部“四德”动态监测机制等手段,使赌博、违规吃请、午间喝酒、收受礼品、工作慢作为等各种轻微违纪、亚腐败、庸政懒政处于党组织的全维监管之下。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共处理上班时间玩游戏、网购,对群众办事“踢皮球”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人员65名,对3批次共24起典型问题公开点名曝光,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26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追责。

  常态督查,让党员干部不敢起“暂避风头”的念想。将“四风”问题后续整改纳入各部门实绩工作考核,采取“每月一报、定期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打消部分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作风建设收场”的念头。市活动办牵头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对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巡回督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28个“四风”反弹回潮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还通过在监察系统中设置警报点,为群众提供畅通的检举渠道,2014年,立案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违反“四风”问题案件21件,有8名领导干部被刑事追责,6名拟提拔干部因廉政风险评估“亮红灯”被取消晋升资格,达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纠的震慑效果。

  

  大丰市“三个强化”坚决防治“节日病”

  

  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花样翻新送礼收礼、巧立名目发放福利、餐桌腐败走地下的隐形“四风”问题,大丰市坚持教育先行,强化制度约束和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治各类“节日病”。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制定出台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严肃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规定,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宴请、公款购买节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赌涉赌、将节庆费用转嫁企业等行为划定红线,严格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在执行禁令方面绝不许打折扣、搞变通,念好廉政“紧箍咒”。依托“星期六党校”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开展党政“一把手”作廉洁过节承诺和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八项规定”等制度文件。通过短信平台,提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干部家属发送节日廉政短信,将党员干部的手机变成随身携带的“小警钟”。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各单位建立职工财务支出审查委员会,对节日期间的重大开支,向本单位职工公开,对单位大额支出特别是节日期间的支出,进行把关审查。实行发票倒查制度,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已报销发票的单位进行核查。建立节日接待审批制度,严防错时开票,节日期间所有接待一律定点,实行一事一结制度。建立一案双查机制,对产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1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的检查,清查各类利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行为。组织6个暗访组,并委托第三方,对主要商场、娱乐场所、郊区农家乐、公车集中停车场、高速出口等地进行实地调查。设立节日期间监督举报专线,构建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电话举报三位一体“立体监督网”。仅今年1月以来,全市就暗访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景区景点158次,查验公车197台次,责成2起可疑行为所涉人员及单位说明情况;突击检查各机关事业单位116次,核查消费发票和报销凭证3000多张,对疑似问题票据涉及的3家单位进行驻点分析,下发整改建议函1份,约谈相关领导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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