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连云港市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戴上“紧箍咒”。
拉出红线,明确界定哪些事宜不可为。婚丧喜庆事宜之所以难以规范,主要是因为其一直打着“传统”的招牌、披着“人情”的外衣。该市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严字当头”的要求,首先拉出“五个一律”的制度红线,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乡街、村居党员干部,一律不准邀请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礼品礼金;一律不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由任何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一律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或者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各种化整为零形式变相大操大办;一律不准以生日祝寿、乔迁履新等相关名义借机敛财,不得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一律不准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亮出底线,明确规定哪些事情必须做。有的刚性的要求,还必须有良好的执行机制做保障。按照与法周延、与事简便的原则,该市实行申报--报告机制。落实事前申报制,当事人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填写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办理,丧事及时口头报告。落实事后报告制,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结束5日内,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负责人签字后,报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或机关党组织建档留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向上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后,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或机关党组织建档留存,并列为专题述职述廉内容,违规情况和处理意见将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祭出高压线,对违规操办者严肃问责。层层落实责任,从严追究问责,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移风易俗的“清障车”。办法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反婚丧喜庆事宜“五个一律不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凡违规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的,责令退赔;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予以收缴;对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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