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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委赴响水督导组立足“三个坚持”开展督导
时间: 2014年06月04日 来源:盐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坚持好的作风开展督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切实把好的作风贯彻督导工作全过程。本着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组长领学、平时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吃透政策,熟悉“脚本”,提升工作准确性。制定并严守督导组成员定期交流、岗位职责、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敢于对自身“唱黑脸当包公,以过硬的作风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依靠党委开展督导。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响水县委沟通,传达上级要求,提出督导建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进行指导、服务,对已经开展的工作查不足,对正在推进的工作抓进度,对即将实施的工作重实效,及时帮助发现和推动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避免无效活动烦民、重复活动扰民,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督导。督促参学单位积极开展“四走访、四问清”活动,真开门、开大门,真听音、听真音,深入征求意见,找准找全找实问题。聚焦反对“四风 ”,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活动。认真做好对响水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并分两组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共集中与140名干部进行谈话,梳理形成380多条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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