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来源:南京日报

  指导思想

  通过“四个以”,

  做到“五个更加”

  通过“四个以”,

  做到“五个更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抓手,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厉惩治腐败,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上做到纪律规矩更加严明、管理监督更加严格、干部形象更加清正、干事创业更加务实、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提供坚强保证。

  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处理好“三个关系”,

  做到“五个坚持”、

  “十个切实从严”

  处理好“三个关系”,

  做到“五个坚持”、

  “十个切实从严”

  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与促发展的关系、严管与实干的关系、廉政和勤政的关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思想理论武装上切实从严,在依规治党上切实从严;

  坚持改进作风与锤炼党性协同推进,在作风建设上切实从严,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切实从严;

  坚持干部选拔与监督管理齐抓共管,在选人用人上切实从严,在干部监督管理上切实从严;

  坚持固本强基与强化服务有机统一,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切实从严,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切实从严;

  坚持严明纪律与严惩腐败同向发力,在执纪问责上切实从严,在惩治腐败上切实从严。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 丰富理论学习内容。

  ● 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 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用好用活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信仰至上、对党忠诚、舍身为民、勇于担当的“雨花英烈精神”,发扬“梅园精神”和“渡江胜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从严规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 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工作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以及纠错纠偏制度。

  从严选好管好干部,构建干部管理科学体系

  ● 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探索不同岗位人选产生方式,适当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权重,防止唯票取人。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强化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 严格干部德和政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德不过关的,能力再强也一律不用。党委(党组)向上级报送拟提拔或重用人选时,要对干部德的情况严格把关、作出负责的评价。优化完善政绩考核指标和权重,加大党的建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

  ●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做到从一进入干部队伍的年轻同志到离退休干部管理全覆盖。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范围拓展至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继续做好对“裸官”、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三责联审”。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净化“交往圈”、“朋友圈”。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 坚决整肃选人用人风气。重点加强对行政区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审核。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痕迹管理,严肃“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完善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工作机制,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市管干部人选实行媒体公示。

  ● 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

  毫不松懈严管作风,

  巩固和提升作风建设成效

  ●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的落实,继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中央21条、省委18条事项整治工作,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强化“会所中的歪风”、奢华浪费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办,公开通报。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锤炼政治品质,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上作表率。

  ● 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坚决反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等现象,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力、“吃拿卡要”、“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推行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制度,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 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认真落实市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城乡困难群众和社会代表人士“2+7”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三访一包”制度,强化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 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登记备案制度,清理整治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家属列席旁听制度,试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本人与配偶“双签字、共负责”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定期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对配偶、子女的教育管理情况。

  注重固本强基,

  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 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五服务”总要求和“六有”目标,分层分类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提升社区党建“三强一化”水平。试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推行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化管理。

  ● 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挂职或担任“第一书记”,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 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重点加强农村党员、非公有制企业一线工人党员和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适度调控大学生党员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健全党员出口机制。

  ● 全面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政策,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制度。

  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

  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

  ● 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到突出位置来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严守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严肃处理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

  ● 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加快构建与现代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系。

  ●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 引导党员干部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严厉惩治腐败,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 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出台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制定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快落实市纪委向市级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 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 加快形成源头防腐的体制机制。强化纪律审查,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教育,用好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两个“活教材”,发挥身边腐败官员“忏悔录”的警示作用。

  组织保障

  责任

  党委(党组)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从严统筹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

  督查

  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结合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下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考核

  对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占最大比重。对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的考核,主要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加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