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完成新一轮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所辖8个县区纪委从事执纪监督机构数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27%,人员编制数占总数的76.98%。
此次调整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把内设机构调顺、调优、调强,进一步激发基层纪委的动力、活力和战斗力。在力量配备上,突出主责主业,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优先增加纪检监察室及其人员编制,提高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比例。在机构设置上,突出科学合理,实行区别对待,根据编制情况,按照职能相近原则,优化归并,划档设置,不搞“一刀切”,但明确提出:上级纪委未设的机构,县区纪委不得设立;上级纪委设立的机构,县区纪委不需一一对应。在职能设定上,突出执纪特色,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办作用;进一步明晰纪检监察室职能,既要查办案件,也要抓早抓小,全面履行惩治、监督、预防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