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对6个县区、12个市直单位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中督查工作,进行半年督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督查前从市委巡察、信访、纪律审查等渠道认真收集梳理被督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反映,带着问题开展工作。要求督查组建立发现问题台账,重点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通过督查发现问题59个,要求被督查单位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纳入年底检查考核内容。
加大考责力度。突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包括“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以及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围绕加强纪律建设、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情况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等,在督查落实的同时,重点对是否严格追责进行检查。
实施量化考评。此次督查首次创新使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分表》,将市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内容细化,主体责任分5大类22小项考核内容;监督责任分3大类8小项考核内容,根据被检查考核单位工作实绩和日常掌握了解情况进行量化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