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管理”不是“材料闭环”(淮安 丁欣怡)
2026-10-28 来源:组织人事报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检验工作落实的一条朴素标准。闭环管理作为落实这一要求的有效工具,近年来在各级机关广泛推行,对保障重大任务落地、推动问题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基层常听到一种声音:闭环越拧越紧,材料越堆越厚,真正走到群众中间解难题的时间反而缩水了。

当闭环管理本身变成一种负担,问题出在哪里?表面上看,是把“工作闭环”简单等同于“材料闭环”,即把台账齐全视为成效达标。但往深里看,其实是一种在压力传导中逐渐固化的行为惯性——上级担心无法核验而要求事事留痕,下级为了“自证清白”而力求材料完备,双方在回避风险的共同心理驱动下,心照不宣地把留痕推到了履职的最前端。闭环由此异化为一种“内部自循环”,材料交上去、流程走完了,事情到底办得怎么样,反倒无人在意。

破解“材料闭环”,应当从两个维度共同发力。一个是区分“必要留痕”与“过度留痕”的边界,不同性质的工作,对过程记录的要求并不相同。重大工程、安全监管、风险处置等刚性任务,需要规范严格的流程管控,材料本身就是责任追溯和安全保障的依据,容不得半点马虎。但对于日常走访、调研协调、便民服务,其价值在于“到场”和“管用”,一次面对面的沟通、一件实事的办成,往往比一份格式规范的报告更有说服力。如果不加区分地用同一把尺子去丈量,那就容易把本应轻量化运作的基础性工作也套上厚重的材料枷锁。

另一个是把闭环的验收权从内部适当向外转移。部门自判自定的闭环核验,存在“自己给自己打分”的认知局限。近年来政务服务领域推行的“好差评”制度,就是把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涉及民生诉求和窗口业务办理的事项,随机回访当事人是否真拿到了结果;涉及基层治理的实地项目,不打招呼去现场看看真实进度。把这些外部视角、现场核查的权重真正提起来,闭环才算真正有了外部约束力。

闭环管理的价值,最终要落脚到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群众是否真正受益,这需要上级以更务实的考核导向来引领,也需要基层以更清醒的自觉精神来实干。

( 涟水县委组织部 丁欣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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