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一般权力比较集中、处于核心位置、容易发生问题。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管,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既是促进干部勤政廉政,预防职务性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内在需要。我们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吏的新常态,把从严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监督作为从严治吏的重中之重,以严的教育、严的管理、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管理监督。
常态化教育,滤清思想“源头”。事实证明,关键岗位干部出问题,首先是理想信念出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的理念,提升关键岗位干部的政治免疫力。思想教育“防微杜渐”。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好理想信念、党性党纪的学习教育,补足关键岗位干部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确保信念不偏向,行动不走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廉洁操守,坚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干净干事。典型教育“警钟长鸣”。运用典型事例,对关键岗位干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通过榜样示范、警示教育等方式,促使干部向先进人物学习、以反面案例为警示,让他们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守住底线,不逾红线。健全风险防控教育机制,把关键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让警示教育入心入脑,触动灵魂。谈心谈话“提神醒脑”。经常性地掌握关键岗位干部的思想动态,健全关键岗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任前谈责任、定期谈廉政、违规谈整改。对新任关键岗位干部打好“预防针”,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打好“提醒针”,指出问题,促使其及时醒悟;对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干部打好“警示针”,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规范化管理,扎紧监管“篱笆”。规范关键岗位干部日常监管,要把握关键,抓住本质,把规范化管理作为从严约束的起始点和根本点,真正做到标本兼治。选拔任用全程监督。把严格的监督措施融入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任期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加强任前监督,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关键岗位干部选任的质量和公信度。突出抓好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明确跨部门、跨单位交流的常态化操作办法,打破一些干部长期负责某些领域或某项业务而可能形成的利益链,防止滥用权力行为发生。考核评估务实管用。坚持把从严考核作为对关键岗位干部实施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根据关键岗位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合理设置其权重。通过差异化和有针对性的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关键岗位干部的工作动态,全面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关键岗位干部及时调整,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最大限度保证“岗得其人、人适其位”。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关键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社团兼职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等风险点排查防范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风险点的研究分析,逐项列出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引导关键岗位干部定期对照风险点进行自查,纠正和防范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促进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制度化监督,严把纪律“关口”。制度是执行力的保障,要把不断改进关键岗位干部监督制度科学化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构建预警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全面了解关键岗位干部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社会舆论,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监测预警机制。坚持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及时关爱提醒,保持警钟长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延伸权利监督触角。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不仅要注重8小时之内,还要延伸到8小时之外,密切关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活动圈,充分利用组织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式监督渠道,构筑关键岗位干部权利监督的整体合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体系就延伸到哪里,决不留下监督的“空白地带”。严格责任追究措施。针对关键岗位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环环相扣的问责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举报问题的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关键岗位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切实保证监督约束制度的刚性落实。(作者系溧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佩)
(编辑:徐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