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安市委组织部面向10家常规巡察单位正式启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自2019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先后20轮对84家基层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797条,整改率达98.12%,有效发挥专项检查“利剑”作用。
常态化吸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双过硬”的组织人事干部,充实专项检查人才库。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运用“一报告两评议”、“12380”举报查核、领导班子集中调研、选拔任用方案预审等日常监督成果,检查组入驻前,全方位掌握被检查单位的“堵点”“难点”“痛点”,做到有的放矢,直切要害。
创新实施“1+4”一体推进检查模式,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牵头负责检查工作,并组建个别找谈、翻阅台账、编制督查以及档案抽查4个小组,分别负责检查具体工作,切实提升监督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编外用工管理、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等八个重点方面,在持续抓好选人用人合规性检查的基础上,着力查找选人用人质量、导向和风气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注重发挥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信访局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整合基层党建、干部管理、干部教育等部内各职能科室意见建议,从巡察反馈中聚焦问题、从个别谈话中捕捉问题、从查阅资料中锁定问题,每日汇总问题清单,每周召开小组例会,适时开展中期会商,逐条逐项研讨定性,确保问题找得准、挖得深、定得实。
问题反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区分即时整改、限时整改等整改方式。对可以即查即改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出情况说明,即时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提请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纳入书面反馈报告,一般要求半年内取得成效,之后长期坚持。积极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每半年印发一期《巡察中发现的选人用人共性问题通报》,适时对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全程纪实不定期抽查制度,以真改实改推动巡视巡察提质增效。
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系统梳理面上共性问题,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工作闭环。一方面,主动靠前加强日常指导。精心编制《选拔任用工作“一本通”》《“一把手”选人用人风险隐患清单》,细化80条选人用人“风险点”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主要领导责任20条“风险点”,便于基层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合力推进加强履职监督。持续深化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收集领导干部在巡视巡察、考核考察、审计统计、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建形成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监督格局。
(孙奕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