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坚持将巡察专项检查与日常组织监督相融合,助力巡察监督走深走实,推动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坚持问题导向提质效。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共性问题提醒单”12条,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自我剖析,形成问题自查报告,确保检查组进驻前了解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活情况”。明确“干部任免事项记录簿”“选任全过程纪实”“中层干部职数配备表”等8项重点检查内容,依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谈话,注重多谈问题少谈成绩,多谈个性少谈共性,切实增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
坚持目标导向精研判。紧盯选人用人工作“晴雨表”,配合县委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同时将每年“一报告两评议”测评倒数10%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工作机制上坚持“两个沟通”,注重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交流,问清情况、核准问题,对发现的“微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立即整改。强化与巡察组密切沟通,共享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商议形成“一家一档”选人用人专项报告。2023年以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28家,发现问题146条,督促立即整改“微问题”85条。
坚持结果导向促规范。督促被检查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反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照问题台账逐一销号。结合干部日常调研,适时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回头看”,定期跟踪督导,在解决问题中督促单位补短板、强弱项、促规范、见成效。把检查中发现的干部问题线索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述职内容,并把整改实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