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知纪守规,知惧止欲,知行谋实,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知纪方有所向。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首先要知纪,然后知惧、知责、知行。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到进京赶考前定下的“六条规矩”,再到新时代提出的“五个必须”“七个有之”,都充分表明,纪律和规矩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更是每名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政治准则。须知,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增强,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倘若不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容易被“糖衣炮弹”迷惑,从而自动解除“武装”、主动放弃“防线”,最终走向不归路。越是形势复杂,越要牢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力弘扬“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优良传统,自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
知惧方有所止。知惧而思诫,应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从政之德和个人修养。一个人心有所畏,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廉洁操守。《道德经》中:“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讲的就是思危而退、适可而止的道理。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变质,就是忘了一个“惧”字。理想因私利丢失,胆子被贪欲撑大,把规矩制度当作“稻草人”,把群众意见当作“耳旁风”,一步步坠入违法乱纪的深渊。党纪条例就像是自我革命的警示牌,为每名党员的言行标出了“雷区”、划出了“红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心怀敬畏尊崇党纪,在内心深处把党置于神圣地位,强化纪律意识,立起纪律标尺、用好纪律戒尺,时刻警惕“无声的危险”、筑牢“不想腐”的堤坝,莫让白袍沾“利墨”。
知行方有所成。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言行失当、失范、失节、失控,说到底还是没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焦裕禄、杨善洲、孔繁森、谷文昌、廖俊波等先进模范人物之所以能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拥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做到了“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一辈子为人民办实事。其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绝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甘当太平官,而是要严出好作风、严出战斗力、严出好形象,激励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只有树立“无规矩坏事、缺才干误事、敢担当成事”的理念,既把铁的纪律印刻于心、体现于行,不断祛除私心杂念,又激扬“时时放心不下、事事必有行动”的内驱力,说一件、做一件、成一件,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才算是人民的好公仆。
(徐州市铜山区委组织部 胡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