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 建 > 观点

浅说“党徽”和“党员徽(胸)章”的区别

2021年07月02日 13:14 来源:沛县沛城街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下称《条例》),并附了制法说明。《条例》的印发让我们有了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也让我们更加明确了一些同志平时容易习惯性混淆的诸如“党徽”和“党员徽(胸)章”的问题,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们要正确区别“党徽”和“党员徽(胸)章”的形制和作用,不可混淆。

  什么样的是“党徽”?何时使用“党徽”? 

  《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第五条规定:党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100厘米、80厘米、60厘米3种,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党徽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党徽图案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者红色。第六条规定: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第七条规定: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可以使用党徽图案,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可以使用党徽图案,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可以使用党徽图案,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使用党徽图案可以使用党徽,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可以使用党徽图案;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可以使用党徽图案。第十九条规定:党徽原则上应当集中配备发放,做到一个党委有一枚党徽。 

  从以上五条我们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党徽是镰刀锤头组成的图案,一种以大尺寸形制悬挂于规定场所,一种以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缩小印制或呈现于规定的小面积介质上。 

  这显然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参加党员活动佩戴党徽”、“组织党员学习佩戴党徽”所说的“党徽”并非同一指向。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佩戴党徽”,实际上是“党员徽(胸)章”,并不是“党徽”。 

  什么是“党员徽(胸)章”?何时使用“党员徽(胸)章”? 

  通俗说地说,“党员徽(胸)章”就是平时党员参加活动时,左胸前佩戴的徽章,它是党员亮明身份的标志。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党员徽(胸)章”尺寸为24毫米×22.5毫米×2毫米,材质为锌挂镀仿金。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图案上有毛主席书写的“为人民服务”字样,有的徽章背面还标注了某某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员徽(胸)章”佩戴于左胸中间位置,主要用于亮明和凸显党员身份,唤醒和增强党员意识。 

  “党员徽(胸)章”佩戴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较广,既可以在党组织内,也可在党组织外;既可以在法定工作日,也可在法定节假日。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徽(胸)章”,不得外借、转增或故意丢弃、损毁。基层党组织应经常检查“党员徽(胸)章”的规范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党员徽(胸)章”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党员停止党籍或被开除党籍时,应主动上交“党员徽(胸)章”。 

原来我们一些同志平时参加党的活动时所说的“佩戴党徽”,严格意义上并不妥当,应该说成“佩戴党员徽(胸)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印发,让我们更加细致、深入地学习、了解和明确了有关党徽、党旗的知识。将“党徽”与“党员徽(胸)章”严格区分,避免混淆混用,有利于维护党徽的严肃和庄重,有利于提升党员的素质和形象。

(沛县沛城街道 李虎 白文)

0
+1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文章点评

评论 条

  验证码  

最新评论

更多评论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组织部
苏ICP备20210283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