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改革,当前徐州市社区工作运行模式已逐渐凸显出不能适应社会发展、不能满足居民服务需求的弊端,为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社区党建和社区管理工作,在社区探索推行“大党委”制运行模式,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构筑新型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为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推行社区“大党委”制运行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推行社区“大党委”制运行模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不断下移,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逐渐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社区工作职能逐渐扩张,社区工作重要性与日俱增,社区现有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局限性逐渐凸显,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重新整合社区力量,加大社区资源投入,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强化党在城市基层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控制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二是推行社区“大党委”制运行模式,是顺应新形势社会结构变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已经从单位制结构向社区制结构转化,社区人员构成越来越复杂,在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社区承担着城市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等诸多重任,社区党组织工作日益繁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有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推行社区“大党委”制运行模式,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市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向社区转型,农民向居民转变,经济利益的多样性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比较突出,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逐步构建起规范成熟的服务体系、灵活实用的组织体系、多方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和统筹兼顾的利益协调机制,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当前社区运行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社区存在职能泛化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凭借其对社区居委会人、财、物的控制,将政府职能延伸到社区居委会,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随意向社区分解下达任务和进行指标考核,过于注重计生、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导致社区居委会偏重行政职能,本身自治职能日益弱化,逐渐演变成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腿”,承担起本不应承担,也无权实施的行政性职能,社区居委会由向居民群众负责转而向上级行政部门负责。
二是条块分割运行模式对社区服务资源造成浪费。目前,各个政府部门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对社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方面提出了这样那样的标准,如民政部门重视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服务,提出要设立“老年人日照中心”;残联部门重视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提出要设立“残疾人康复中心”;慈善部门提出设立“爱心慈善超市”...... 社区对照标准分条块一项一项的打造落实,形成了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但实际工作中有多少老年人会去社区日照中心接受服务,有多少残疾人去康复中心锻炼身体,又有多少困难群体得到了爱心慈善超市的服务,这个只有社区工作人员心里清楚。各条线独自为战,相互之间没有实现充分整合,导致了社区建设的重复性,造成了服务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是社区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健全的社区服务体系,其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基层政府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区专业服务组织,还要有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及其他民间组织等社会组织。从现实工作看,我市大部分社区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主体过于单一的现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越来越强,对社区服务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既能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又能满足一般群体要求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社区服务。但由于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资金、资源有限,整体实力不强,在参与社区服务时势单力薄, 未能有效发挥服务主体的作用, 导致社区服务主体单一。
三、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模式的举措
一是组建社区“大党委”制组织构架。由街道党工委牵头与辖区行政单位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部队单位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等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建立起社区各单位党组织相互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区域化党建组织。在原有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将辖区内现存的各级各类所有党组织吸纳到社区党组织内,实现原有社区党组织的增容,组建社区“大党委”。原社区党组织下设的各党组织(“楼栋”党支部、“功能性”党支部、物业管理公司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等)继续保留,由社区“大党委”统一管理。设立社区管理服务站,社区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居站分设,合署办公”,站长由街道办事处班子副职兼任,下设综合办公室、社区服务组、社区管理组、社区保障组、社区综治组等工作组。社区居委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工作委员会。
二是重新定位社区“大党委”制运行下的工作职能。社区“大党委”为社区的领导核心,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审议社区重大事项,决定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社区管理服务站全面承接原来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与居民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由原来区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三级审批变为区职能部门、社区管理服务站两级审批。社区居委会回归本位,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选举成立各类议事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是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模式的人财保障。社区管理服务站的设立,承接了原来街道办事处服务部门的业务,对于街道办事处一级来说,释放了原来的服务职能,缩短了服务“半径”,工作机构得以进一步精简,工作人员随之下沉到社区一线,对于原来街道办事处窗口部门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充实到社区管理服务站,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各业务部门工作量大小、群众的服务要求等实际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增工作人员。对于社区办公经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区财政根据社区居民数量、实际工作量等重新核算社区服务经费,逐级划转资金,设立社区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报酬,逐步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报酬。
四是培育社区“大党委”制模式下多元化服务机制。现行的以政府为单一供给主体的公共服务的模式,难以单独地承担公共服务供给的所有责任,也难以满足人们对公共服务的所有需求,这就要求公共服务的供给必须多元化,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培育多元化供给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社会组织以其独特的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的功能,以及其宽容、互助、互惠、利他和公益的志愿精神,有效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发挥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大力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志愿者、义工组织、社工机构等社区服务机构,从政策、资金、阵地、项目、信息等方面,为社会组织从事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各类服务中。通过专项委托、项目招标、购买等方式,承接和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与事项,丰富社区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编辑:徐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