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能进能出”的问题上,最突出的表现是体制外的人才很难进来,而体制内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却出不去。在当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各自为政的情况下,体制内外人才的流动缺乏基本的制度保障,尤其是从党政机关到非公共部门就业面临很多问题。正因为如此,党政机关的人只能在体制内自我循环,要么内部消化,要么从党政机关调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
一方面,很多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机会就不抱太大的希望,这批人往往在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就丧失了奋斗的动力,很早就处于一种“心理退休”状态,对工作基本上采取应付的态度,结果造成了大量的人员浪费,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成效。
另一方面,一些政府官员在到了一定的年龄之后,或者在晋升无望的情况下,直接空降到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管,但其中的很多人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对企业经营缺乏基本的了解,不仅对企业没有太大的贡献,反倒是将政府部门的很多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带到企业。而且这些人往往拿着高薪,这对于长期在国企工作的其他人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公平。而在这种做法背后同样隐藏着一个错误的假设,即“体制内人才无论到什么类型的组织中,在什么岗位上,都同样有胜任的能力”。但政府工作和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与企业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官员直接到企业任职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有企业更像是一级政府,而不是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因此,我们应当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管理,严格制定相应的伦理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对于那些不再适合在体制内工作的人,提供一种正常的退出机制。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要做好公务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接轨,从而使得体制内的人才很容易实现体制外的就业。(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徐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