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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整改问责”,规范“一把手”用权

2017年11月06日 10:58 来源:泗阳县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日前泗阳县出台《“三责联审”问题整改问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被联审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对联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问责追责,倒逼“一把手”亲自管、亲自抓,切实提升整改工作实效。加强对“一把手”的任中和离任审计,不断规范“一把手”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方面的行为。今年以来,泗阳县对13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5名,离任审计8名。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征求意见、问题会审、结果报告、整改问责、效果评估等“三责联审”问题整改问责五个具体操作流程,为后期制定“三责联审”工作计划、前期准备、进点会议、座谈了解、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征求意见以及反馈通报等各环节提供了执行的依据和标准,提升“三责联审”工作实效。 

  三是狠抓整改问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编办、纪检、财政、督查等部门任成员,对“三责联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实行“信息共通、成果共享”,对联审中发现的不同问题,采取上级部门督促、纪检部门问责、组织部门考评及督查部门考核等方式,分类整改、从严问责,确保整改问责落到实处。(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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