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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秀金:一颗金心绣基层

2014年11月13日 10:12 来源:睢宁县委组织部

  姚秀金,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相貌敦厚朴实,性格沉稳谦和。26年的司法工作中,他谨终如始,不忘初心,立志“作一名老百姓的贴心法官”并始终践行如一,倾心尽力把好司法天平,悉心化解各类案件,用一颗金子般的心绣出了为民服务的新业绩。

  扎根基层十八载,韶华生白发

  1988年8月,刚从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的姚秀金被分配到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镇法庭工作。从那时起,意气风发的姚秀金就暗下决心,立志作一名“老百姓身边的好法官”。

  然而,种种社会现实却让初出茅庐的他一度陷入困惑,他开始意识到,与群众打交道并不像书本里讲的那么简单。于是,姚秀金开始学着放空自己、从头开始。在随后的工作实践中,他逐渐领悟到——基层群众打官司“讨说法”,很多时候并不全是要在法理上分清是非曲直,更多的是要一份面子或者是争取正当利益。要想处理好这类案件,不仅要吃透法律依据,还得结合民风民俗。渐渐地姚秀金摸索出一条自己的路子,比如在处理婚姻类案件时,他巧妙运用农村公认的公序良俗对接法律规定,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抓牢肯綮,巧妙化解,效果明显。

  此后18年的镇村司法实践中,姚秀金的工作地点换了又换,却一直没有离开乡镇。他不惧条件艰苦,不惮孤灯相伴,经常自己骑着自行车进村走访案件当事人,然后披星戴月地赶回法庭,随便煮点稀饭、面条填饱肚子后,便全身心投入案件线索的梳理中。如此反复、年复一年。爱人和孩子在县城非常需要他的照顾,但姚秀金总是以工作为重,经常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

  姚秀金的爱人在县城纱厂工作,经常上夜班,孩子没人照顾就要锁在家中,经常害怕哭闹。有不少同事劝他跟领导提提要求,调回城区工作,方便照顾家庭,姚秀金却说:“基层群众更需要我。”

  “难事琐事,都是我必须做好的事”

  2006年,因为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姚秀金调回城,担任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因为人才的流失,民一庭大多是刚出校门的年轻法官,经验不足,处理案件时常常进度较慢、质量不高。

  面对这种情况,姚秀金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先缓一缓,白天不厌其烦地“传帮带”年轻同志,分门别类地传授案件处理要点和自己的心得;晚上再加班加点处理自己手头的案件,经常一干就是深夜。在他的带领下,民一庭的年轻法官办案能力迅速提升,普遍成为了院业务骨干。

  近年来,道路交通类案件飞速增长。为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011年初,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在交巡警大队事故股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巡回审判法庭。姚秀金主动请缨担当重任,帮助道交案件当事人、交巡警部门处理案件。有同事问他:“你都快50的人了,还往巡回法庭跑,不是找累吗?还是让年轻人多干点吧。”姚秀金笑着说:“道交案件复杂,双方当事人情绪容易激动。年轻同志经验不足,会耽误案件处理,还是我来吧。”

  在巡回法庭里,姚秀金经常要面对或焦急求助或情绪起伏大的当事人,他总是想方设法安抚他们的情绪,并给予细致的诉讼指导。审理案件时,他优先安排外地当事人开庭,一次能够查清事实的决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姚秀金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嗓子充血、讲不出话时,他便通过手写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注意事项。很多当事人看到他如此辛劳敬业,心中的怨气大减,案件的处理也变得顺畅起来。

  坚守公道公正,把好法与情的天平

  姚秀金办案廉洁严谨出了名,古道热肠同样出了名。

  不少第一次打官司的当事人,可能会想找人托关系,请姚秀金“手下留情”,代理律师就会明确告诉他们:“老姚办案,你们就不要动歪脑筋了,法律是他的唯一准绳,该怎么办他就会怎么办。”自1995年任审判员以来,姚秀金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859件,从没有因裁决不公引起当事人上访投诉。

  2013年8月,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李某和同村的魏某、刘某在帮人卸货的过程中,不慎从货车上摔下死亡。李某的丈夫沈某把货主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计十余万元,被告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僵持不下,对立情绪越来越高。

  姚秀金接手案件后,准确地把握了该案的法律关系,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合同关系,被告王某的确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公平原则应当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经过姚秀金多次沟通、调解,原告沈某不再固执地认为“就该被告负责”;被告也从人道主义出发,同意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自古忠孝难两全!我对不起家人!”

  姚秀金出身农民家庭,父亲早逝,老母亲年事已高、大病缠身、常年服药治疗。为了不给姚秀金添麻烦,老母亲执意住在乡下老家,老姚也经常是十天半个月才能抽出时间回家探望。

  姚秀金的妻子早年在县纱厂工作,后来下了岗,全家都靠着姚秀金的工资过日子。由于经济负担重,多少年以来,老姚连自己的住房都没有,直到前几年,才攒了些钱付了首付,买了一套小户型的二手房。

  2011年底,姚秀金的老母亲突然重病住进医院。面对每况愈下的老母亲,很多次姚秀金都想请个长假陪陪母亲。然而临近年关,各类案件积聚,庭里实在忙得脱不开身。到了嘴边的请假申请,姚秀金又咽了回去。工作时间,他保质保量地办好手中的案件,下了班就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去医院陪护,第二天再准时回单位上班。直到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要求姚秀金将母亲拉回家准备后事时,姚秀金才向单位请了假,陪母亲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自创“老姚心法”,定纷止争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面对各类案件,姚秀金首先想到的是庭下调解,实在处理不好才让双方对簿公堂。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他还总结出一套调解“心法”:

  “首先是以安抚、开导为主”,姚秀金常说“法官要有善良和同情心”,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处理道交案件时,受害人及其亲属容易走极端,与肇事方针锋相对,姚秀金总是苦口婆心去安抚和劝慰,让双方当事人保持冷静,用温和的语言、关切的话语来感染他们,为有效化解矛盾、达成调解意愿打下基础。

  “其次以说服、教育为辅”。同受害方相比,肇事方经常是为己方开脱,在赔偿额度上讨价还价。对此,姚秀金总是从人情伦理出发,对肇事方多做说服、教育工作,促其换位思考,并以此唤回受害人的谅解,为案件调解找准赔偿的标准和依据,再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准确计算出赔偿的数额,为双方的协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

  “最重要的是耐心公心,缺一不可”。姚秀金手持法律天平,更深知这其中的责任和分量。面对各类案件,他恪守人民法官的道德底线,不忘公允服众要义,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姚秀金耐心倾听,悉心劝导;对于一些明明理亏但仍胡搅蛮缠的被告方,他据理力争,尽最大努力为原告方谋取应得利益,不偏不倚地维护司法公正,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好法官就是要“一尘不染”

  多次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先后被授予“徐州市十佳法官”、“优秀法官”、“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记二等功……这些光荣的履历是姚秀金克己奉公、严于守法的生动写照。

  在办案过程中,对姚秀金感谢者有之、请托者有之,但是姚秀金始终如一严格要求自己,固守法官的良心与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有一次,姚秀金接了一位好友亲戚的案子。办案过程中,该同志作为被告方,自知理亏,便拐弯抹角地请老姚帮忙,并趁其不注意塞了一千元的购物卡。该案判决后,姚秀金将购物卡放在寄送判决书的信封里,并附上了说明:“输了官司,但不能输了人品。”

  近几年,在干部提拔民主推荐过程中,姚秀金看淡名利,从不请哪位领导打招呼,也不请同事“帮忙”。从未想过提拔的他,却总是得票最高。每年的年终测评,他的优秀票也是高居榜首。不管院里授予他什么荣誉或奖励,同事们总是心服口服。

  姚秀金就是这样一位“傻同事”,一个群众心中的“好法官”。赵  伟  曹  臣

(编辑:徐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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