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锡出台提升选人用人检查问题整改质量实施办法,推动选人用人检查问题应改尽改、真改实改。
该市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为契机,结合干部监督各项日常工作,明确将巡视巡察、考察考核、检查督查、信访查核、“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中所发现涉及干部选任方面问题的整改,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及时校正纠偏,着力提高问题整改质量。
紧盯发现的问题,该市落实有力举措,夯实各单位狠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市委十二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针对24家单位发现的112个大类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推进过程中,明确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与巡察整改同部署同落实,做到目标任务、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四明确”,压实整改任务。细化整改后续“五必”流程,明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必讲、“一报告两评议”必述、年度综合考核必考、组织部门一年必访、下一轮巡察专项检查必核,夯实整改责任。
为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该市针对最新一轮专项检查存在的五个方面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推动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决策参考。对整改完成度开展成效评估,形成结论性意见,作出等次评价,对“一般”等次的发函提醒,对“较差”等次的重点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立项督办。把问题整改成效运用到干部政治监督、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等方面,整改成效评估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等行为。
(锡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