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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要点
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要点
 
(2007年7月25日)
 
    7月25日,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南京联合召开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会议,对在苏北五市开展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就要努力做到: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得到更多关爱,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老人得到更好照顾,帮助他们安度晚年;妇女得到及时扶助,解决她们生产生活困难。当前,要从这些农村人群的急需急盼入手,从集中开展关爱活动抓起,建立健全关爱工作长效机制,使这一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1、集中开展关爱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要把父母均长期在外、委托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的“留守儿童”和这些农村人群中的病、残、贫人员作为关爱工作的重点对象。近期要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一些关爱活动,为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起好步、开好局。关爱活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努力为这些农村人群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2、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关爱工作合力。要引导、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关爱工程”,共同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如:通过利用闲置资产、吸引民间资金等途径,改建、扩建或新建一批养老、托幼等托管设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那些上学路程较远的“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学习和生活,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照顾。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地扶持她们发展家庭副业、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她们就业致富。农忙时节,要采取生产互助、换工、义工等形式,帮助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相关的乡村服务站,设立求助电话,为这些农村人群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结合“平安江苏”建设,加大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创造农村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各地贫困家庭助学金、救灾救济等救济助困资金的使用,要适当向这些农村人群中的困难人员倾斜。
    3、建立健全制度,构建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村关爱工程”纳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关爱这些农村人群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库管理与维护制度、农村党员干部与这些农村人群结对帮扶制度、热线服务制度等,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抓好落实、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关爱工作机制,把关爱工作落到实处。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把实施“农村关爱工程”与农村党员“双带”、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关爱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与扶贫、维权、慈善救助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解决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面临的实际困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省“农村关爱工程”实施总的来说才刚刚开始,各地各部门在做好具体关爱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从体制机制上做好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
    4、加大宣传力度,为关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以及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积极宣传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制定开展“农村关爱工程”的方案和具体计划。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迅速制定开展关爱活动的具体计划,并与各市做好沟通和衔接,尽快组织实施。苏北五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苏北五市、省各有关部门及试点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沟通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信息档案。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建档登记表,各地要按照登记表的要求,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这些农村人群情况作详细了解、登记,为建立信息库打好基础。我们正在开发信息库软件,近期将发给大家。下一步,各村要建立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专门档案,各乡镇要建立专门信息库,并定期更新维护。各乡镇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信息库资料要及时上报县、市和省有关部门,为做好“农村关爱工程”提供基础资料。
    三、集中开展关爱活动。7月至9月,省有关部门和苏北五市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活动,掀起一个农村关爱活动的热潮,形成浓厚的关爱氛围。
    1、以县(市、区)委、政府名义给劳务输出人员发一封信。鼓励他们在外做好工作的同时,不要淡忘对家中孩子、父母、妻子的关心和应尽的义务。这项活动主要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和妇联负责。
    2、开展一次爱心结缘活动。组织党、团员和社会热心人士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校外辅导员”等,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这项活动主要由各级妇联、团委、教育部门负责。
    3、组织一次亲子交流活动。组织农村“留守儿童”给外出务工父母写一封信或通一次电话,汇报一下学习和生活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部分长期未与父母联系的“留守儿童”,到父母工作所在地与父母团聚。这项活动主要由各级妇联、团委、教育部门负责。
    4、开展一次妇女健康检查。组织医务人员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妇女作健康检查,关心她们的身体健康。这项活动主要由各级计生、卫生部门和妇联负责。
    5、开展一次爱心助老活动。组织青年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帮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老人解决生活困难。这项活动主要由各级团委和民政、教育部门负责。
    6、组织一次送文艺、送医疗、送科普、送法律下乡进村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项活动主要由各级文化、计生、卫生、科协、司法等部门负责。
除做好上述集中活动外,省各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还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其它关爱活动。对集中开展关爱活动的情况,新华日报、省电视台、省电台要加大宣传力度,设置专栏,及时组织报道。中国江苏网、江苏先锋网等网络媒体以及其他新闻媒体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各地也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农村关爱工程”由组织、宣传、政法委、农工办、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开展关爱活动的具体计划。苏北五市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和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试点县(市、区)的工作,要先行一步,探索办法、创造经验。省级机关部门之间,省级机关与市、县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时,要督促指导基层做好关爱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尽力帮助这些农村人群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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