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中的古文化遗存——花鼓灯中“花鼓歌”演唱、“岔伞舞”的伞、伴奏用的大锣、兰花“上肩”表演,以及其他技艺等方面,不同程度的保存有宋、明、清各代的文化遗存。“花鼓歌”是配合舞蹈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演员多以“叙唱”“对歌”的说明角色的身分,描绘环境,叙述情节。“对歌”源于当地劳动生活中“系鼓互歌”或山歌对唱,所唱的歌词中不难发现吴歌遗风与明代山歌的痕迹。如花鼓歌中“送郎送到五里岗”“送郎送到木里塘”和明代山歌《挂枝儿》中“送情人直送到后花园”“送情人直送到无锡路”近似。花鼓灯对歌的唱词中多以“栀子开花”作引子,明代山歌也是如此。明代山歌对花鼓歌有影响,花鼓歌的歌词更为通俗、朴拙,两者都是口头文学中的绝妙好词。
“岔伞”是花鼓灯领头人的名称,也是他表演所用的道具,该伞的造型与寓意与古代迎神赛会的“神伞”。伞和人们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多雨和炎热的安徽农村,伞是不可少的。从佛教思想看,有“庇护”的含义,而用于舞蹈就有风调雨顺“庇护”美好生活的寓意。早期花鼓灯出会时的大伞,其伞内还放上蜡烛,后来为适应表演者舞动翻扑的需要把伞逐渐缩小,制成可舞耍表演的岔伞道具。并把大伞称作“文伞”,用于演唱,小型的称作“武伞”。花鼓灯伴奏用的那面大锣,本来也是“仪仗”“迎神”和“县官出巡”在前面开道的那种大锣。后来大锣用于农村的锣鼓班子,又成为花鼓灯伴奏用的大锣。只是把扛锣的木杖改变了。开道的大锣用一根精致的木杖吊着扛在肩上,后面挂有写着“肃静”“回避”等字样的“开道旗”,而花鼓灯伴奏用时,巧妙的用带由杈的树枝吊起大锣,树枝上装饰一番,然后把树枝末端扎在背后腰间,既能敲打又能油然舞动。
“上肩”是宋代“乘肩小女”技艺的延伸。“挂垫子”即戏曲的“踩跷板”。花鼓灯男演员扮“兰花”(女角)时,穿上特制的“木跷”以模拟当时裹小脚的妇女,使造型步态更女性化。关于戏曲的“踩板”,据《梦华琐簿》中说:“闻老辈言,歌楼梳水头,瑞高跷三事,皆魏三作俑,前此无之”。魏三即清代秦腔名演员魏长生(1749-1802),由此可知“挂垫子”来自戏曲,始于清代,其“垫子”制作更有农村特点。武术是民间流传的健身活动,盛行于淮河两岸,它既可用于防身战斗,又是带有艺术因素的文化活动。花鼓灯吸收了民间武术与戏曲的武功技艺,形成舞蹈的动律、身法使表演更有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