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轻盈的云南花灯——云南花灯流传于云南玉溪、嵩明、弥渡、罗平、建水等地,以优美轻盈著称。其来源以“来自中原,是明代征南士兵带来的”,较可信。据史料记载,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障曾派30万征南大军平定云南,后留下沐英率数万军队镇守。由于边远交通不便,为解决军粮问题,沐英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上书朝廷建议在云南实行“军屯”,明王朝采纳并扩大原有的“民屯”“商屯”,扩大粮食生产。来自内地的移民与应募者迁来,很自然地把家乡的风俗与民间歌舞传入,逢年节、出会时,也互相竞演民间歌舞。于是家乡的歌舞在不断吸收当地歌舞之长中形成了云南花灯。云南花灯包括有灯舞(彩灯与民间技艺表演)、团场(集体歌舞)、折子灯(花灯小戏)等组成部分,与江南春节活动内容大致相同。云南花灯的音乐中仍可找出许多来自江南的民歌小调。印证了云南花灯来自江南的说法。花灯中的舞蹈部分经专业舞蹈工作者加工、整理,充分运用花灯音乐之优长,编创了许多歌舞节目,写出了花灯舞蹈教材,使云南花灯更为轻盈、优美,在全国广为流传。
风格特点——云南花灯优美轻盈的风韵,是与当地民歌曲调的风格、伴奏乐器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如“十大姐”的委婉流畅的曲调显然来源于当地广泛流传的山歌,即“小河淌水”一类的曲调。伴奏乐器中的胡琴、月琴、三弦、笛子、鼓、铃等近似江南丝竹的乐器,配合锣、镲等打击器后增添了活泼的气氛,音乐歌舞融为一体使花灯的风韵更为浓郁。云南花灯的舞蹈动律主要特征是“崴”,所谓“崴”,是指表演者不论作什么动作,身体都要保持着S形的左右摆动。此“崴”是腰部动律伸延向上,使上身随之向相反方向摆去,而形成腰、胯与上身相对的、均匀规律的摆动,形成云南花灯别致的优美体态。这种动律来自山地农村的劳动生活和当地群众的审美情趣。舞蹈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又形成各种“崴步”等富有特色的舞蹈动作。
表演形式——泛称的“花灯”包括灯节中的各种民间艺术,如龙灯、狮子灯、凤凰灯、鱼灯、蚌壳灯,以及大头和尚戏柳翠一类的表演。从民间舞蹈的分类上看应属于灯舞、道具舞之类。花灯中的团场与折子灯是其中歌舞部分。团场,是集体歌舞的形式,男持彩灯支持花扇的表演,人数20~60人不等,图案队形有三十多种,有时还加进“大邑拉花”“小邑拉花”“霸王鞭”等表演。“折子灯”即带有情节的歌舞小戏。剧目有“凤阳花鼓”“妹子观灯”等。情节复杂的剧目有“大茶山”“玉药瓶”等。它们虽说是戏,但仍以歌舞表演为主。“大茶山”改编为“春到茶山”后,成为受群众欢迎的民间歌舞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