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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认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

  20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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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后,江苏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1、省委高度重视。2月初,省委书记李源潮、副书记冯敏刚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3月3日,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冯敏刚副书记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要求。

    2、省委组织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召开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干部教育条例》,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国生同志主持中心组学习会,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及时转发中组部关于组织系统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并对全省组织系统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三条意见。三是对全省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3月29日,全国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视频会议结束后,我省接着召开视频会,王国生同志就江苏贯彻落实条例和视频会议精神作了部署。

    3、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省委组织部对各市委组织部干教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南京、泰州、宿迁、连云港四市,分别举办了条例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500多人。组织征订条例单行本和学习辅导书。省委组织部征订了1000套,分发省四套班子领导和各市、各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

    4、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情况调研。抽调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同志,由有关领导带队,组成四个组开展调研,摸清大规模培训干部以来的情况和问题,为召开全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作准备。在四个组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江苏省委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办法,制定全省“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来源: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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