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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与上海试点干部交流任职

2021年01月13日 08:57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

  记者从日前在江苏苏州吴江区召开的长三角一体化干部交流合作座谈会上获悉:上海和苏州8名交流干部已经到岗。会上,上海青浦区和苏州吴江区共同签署了《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以一体化的思路提高政策协同,翻开两地干部紧密交流的新篇章。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交流干部人选。据悉,交流干部户籍可落户交流地。首批交流干部分处级、科级两个层面进行试点。当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还举办了一体化示范区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开班仪式。 

  (王伟健、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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